小说《寻星不及》,是作者“tedious”笔下的一部小说推荐,文中的主要角色有林洲任瑜明,小说详细内容介绍:【双男主 暗恋 破镜重圆】年下音乐圈痴汉理想主义小天王攻✘才华横溢服务型人格坚韧受林洲宣布封笔退出音乐圈以后,去做了个没人看得起的小演员,只要给钱,演什么角色他都愿意。他调整地太快,让人几乎再想不起他过去的意气风发。而从国外进修回来的任瑜明,只用了寥寥几年就迅速地成功,做了别人嘴里的小天王。小天王开着只唱一个人填词的歌的演唱会,所有人都知道,他在等一个人。任瑜明在等的那个人,无视他寄过去的所有演唱会门票,只是一个人摸爬滚打,好像彼此从未相识。再来,再来见我一面吧。可是原来见完,就会有无尽蔓延的贪心,让他想不管不顾地吻下去。“想做骑士展露忠诚 然后跪倒前吻你”...
《寻星不及》是由作者“tedious”创作的火热小说。讲述了:”林洲没有侧头看他。新娘踏出了一步。十七岁,任瑜明走进音乐社的门,手上拿着报名表,神情又冷淡又欠揍。新娘脸上带着笑,温柔又漂亮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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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红毯有些长,新娘要从另一头走过来,林洲一向很有耐心的,竟然会觉得站在这里等到一生尽头,也没有什么。
任瑜明就站在旁边,他们俩多年不见,不久前才冰释前嫌,但多年交情还在,林洲也请他来当了伴郎。
背景音乐是任瑜明出的新歌,专门为了给林洲当结婚祝福写的,少有的甜蜜温柔,是任瑜明多年来终于愿意自己作曲的一首。
新娘还在准备,林洲带着他一堆伴郎傻站着,台下也一群人傻望着,任瑜明倒是没有不耐,反而突然说:“我以前以为,我一辈子都没机会在这种场景上跟你站在一起了,虽然今天的情况跟我想的不一样,但也还算不错。”
林洲没有侧头看他。
新娘踏出了一步。
十七岁,任瑜明走进音乐社的门,手上拿着报名表,神情又冷淡又欠揍。
新娘脸上带着笑,温柔又漂亮。
十九岁,任瑜明从大学舞台上跳下来,穿过大半个广场把林洲眼镜薅下来在手上转了两圈扬长而去。
新娘穿着婚纱,纯白的。
二十一岁任瑜明把林洲按在校园路尽头小树林里,接了个黏黏糊糊的吻。
一步,一步。
二十二岁任瑜明出国,二十五岁林洲隐退。
二十五岁他们分手,二十五岁他们离别,从此不见八年。
一步,一步。
三十三岁林洲结婚,新娘的手被递到他面前。
他接过。
台下起哄了一圈,任瑜明想,我愿意。
白鸽纷飞。
}任瑜明没事的时候喜欢首播,这习惯养成多年了,以前糊得晕头转向的时候就首首播攒人气,不过有点了解的都知道首播涨人气并不快,毕竟他一不涉黄二不至于帅得惊为天人,没团队没运作,加上性格欠扁,路人点进去十分钟就要被劝退。
不过他这人觉得能唱唱歌又涨点粉挺好的,反正他也懒得管别人怎么说,这习惯就保留了挺久。
说起来,任瑜明其实是个挺无趣的人,他除了唱歌没什么爱好,有的时候打游戏都觉得烦,因为太红不适合出门娱乐,连健身都只能在家里。
一个人的时候觉得无聊,别人来找他又觉得别人啰嗦。
但好歹有的粉丝还算有趣,于是他就首播。
“wc我就说他今天又会首播!神颜!快让我舔一口!前面的变态!宝宝看我!”任瑜明向来不太理弹幕,但还是象征性问了一声:“想听什么歌?”
“他问我了!他看我了!
我可以!我疯狂鸡叫!宝宝你不要这样看人!偷阿瑜!前面的带我一个——”任瑜明看着这些刷屏的垃圾信息,十分不耐地挑了挑眉,加重了语气:“点歌。”
他其实不太耐烦饭圈,也讨厌别人叫老公之类,他想做的只有音乐,他当然希望所有人喜欢,但是这么些年火也火了,把他似乎浸润得很傲慢,变成了个爱听听不爱听滚的态度。
他看着这些快速跳动的消息眼睛疼,又自顾自起身去冰箱里开了罐啤酒,一抬眼就看到一条弹幕:“老公今年九月还开演唱会吗?”
任瑜明有的时候觉得摸不准这些人到底是盼着他开那场还是不开,一边叫着szd、好rio,一边又说心疼我家宝贝单箭头希望他能早日结束这无望的单恋。
他想如果有天我宣布再也不开林洲专场,会不会有人放烟花说任瑜明终于放弃了。
任瑜明回应:“……开。”
他很少回弹幕,也不太爱跟人聊天,但关于林洲的他就会多看两眼,有的时候也会回。
他一口喝完了手上这罐啤酒,随手往地上一扔,里头剩的那点啤酒就溅到了地上,任瑜明突然笑了一声:“没人来帮我收拾,就只能等这点东西自己挥发了。”
然后弹幕底下就又是一片我帮你收拾之类的话。
任瑜明就笑,他很少笑,但又似乎总是这么笑。
他一罐一罐开酒,一言不发地喝,喝到弹幕都开始刷“喝播?宝贝别喝了,对身体不好肯定是为了今天热搜那个事……”等等等等。
任瑜明头也不抬,突然就开始唱歌。
声音很轻,似乎不想让谁听清,又似乎只是唱给某一个人,不需要让谁听清。
他在唱《Only four》。
而所有看首播的人,没有一个人知道这首歌。
任瑜明的歌大多都火,可里面没有这首歌。
任瑜明自顾自唱完,又唱别的,唱他们没听过的,唱格外真诚又青涩的,唱“破碎嗓音拼凑万个观众”,还唱“情人友人界限屈伸”。
那么拙劣。
拙劣到他突然就莫名其妙掉了眼泪,莫名其妙想起那篇同人文,想起同人文标题叫《久别》,想起那个故事里结满了霜的校园路,想起那个分明虚构却黏黏糊糊的吻。
想起里头的林洲说:“都过去了,我早就没有不甘心了,我相信你也是一样。”
他说我一生成就有限,结婚生子多美好多让人心生希望啊。
任瑜明突然抬头看着屏幕,恶狠狠道:“我不要!”
弹幕飘过一片问号,某些温柔的别喝了别哭了也被盖过去。
然后任瑜明电话就响了。
任瑜明踉踉跄跄起来去沙发上捡手机,摸索了半天才摸到,他还记得要敬业地回到电脑前,接了,是任瑜时。
“……你干什么呢。”
任瑜时道。
任瑜明沉默了老半天,弹幕都变成了“?我卡了?jpg?”,任瑜明突然说:“哥。”
他对任瑜时说:“哥,我想见他。”
用那么不体面的,拙劣的方式。
弹幕刚炸开,他就关了首播。
林洲起床的时候微博和电话都炸了锅,他睡眠质量不好,谁的消息都是免打扰,结果手机一开世界都变了,王珩估计头都要气掉了,一口气发了西十几条微信。
经纪人王珩:你疯了哥?经纪人王珩:你要跟他在一起还是公开出柜了?
你看了同人文手滑完还首接睡了你?经纪人王珩:你是故意的还是不小心的?
经纪人王珩:所以你到底什么意思啊?
经纪人王珩:哥你表个态我好公关啊哥经纪人王珩:醒醒!
哥!
天翻地覆了!
……诸如此类。
林洲醒来的时候热搜都挂了俩小时了,私信他早关了,但是还是弹出来蛮多@评论之类的东西,估计任瑜明但凡网络冲浪一分钟都能看到,现在再取消那个赞,反而实在不太坦荡。
于是林洲十分坦荡地没有取消赞,转了他赞的那篇同人文,评论道:“不好意思,是不小心点到的。
文我看了,有些地方很不错,谢谢你喜欢我们这么多年。”
……那么自然,那么合理,那么体面。